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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台灣搜索谷歌“信用卡換現金”,不僅滿是刷卡換現金交易商和廣告,而且更多用戶會看到“用信用卡換現金違法嗎?負面消息,如“與商店員工串通,用假信用卡換現金”和“檢調兵分多路搜查刷信用卡換現金”讓我們來談談搜索的後續發展。 即”商店員工合謀刷卡套現並檢查大量搜索”許多大型超市的員工發現持卡人在刷卡換現金借錢,持卡人可以得到90%到93%的現金,而物品會在下一次被轉售,”檢方的大規模搜查和傳喚引起了轟動,但法院不支持此案,都被宣告無罪。

然而,檢察機關改以重利罪偵辦業者,偵查該業者是否“收取過多佣金”,並7%手續費,5%消費稅,2%銀行手續費來起訴重利罪…….令提供服務的刷卡換現金業者相當無言……. 在交易過程中,提供服務的業者最多只能賺取銷售商品和扣除費用之間差額的1%,並且不得不與商店的工作人員平分賬目.實際所得利益收入可能與“收取過多佣金”大相徑庭,當然判決最終沒有成立。 換言之在餐館吃飯,你必須支付10-15%的服務費,為什麼這不是高額利潤?相反,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消費之際若未能當月繳清,必須支付19.8%的循環利息給銀行!真的不知道誰是重利罪?說穿了這難道不是合法的高利貸? 刷信用卡換現金 可能存在道德缺失,然而,如果你需要一筆臨時資金用於緊急用途,又沒條件向銀行借貸,周圍的親友也不能幫助你,你會怎麼做?如果你能過上正常的生活,誰想做一個拉下臉借錢的人?

刷卡換現金風險

刷卡換現金 因各國民情風俗大不同

使用信用卡借錢在國內外已經風行多年了,根據信用卡國際組織的規範,酒店、專賣店甚至出租車運營商都與銀行合作,相信很多時候持卡人使用信用卡進行支付現金時的消費目的,可以解決持卡人的臨時現金不夠付款時的替代需求。 然而在,最初發行現金卡和信用卡時,廣告經常被用來誤導持卡人刷卡和取錢,那時,喬治和瑪莉現金卡(借錢還不及 台語諧音)將信用卡債務推到了雙卡風暴的頂峰,銀行鼓勵消費者使用他們的卡借錢來提高他們卡的借錢額度,以賺取更多的循環利息。 當持卡人所需應付的利息超過他們的收入時,持卡人經常陷入無法擺脫的債務危機,您可以從信用卡刷卡換現金的常見問題中了解更多信息。 .延伸閱讀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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